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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实战需求的警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培训体系建设的现状、困境及应用策略
特种装备网 发布时间:2023-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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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以下简称警用无人机)是指由公安机关装备的、用空气动力产生运载升力、能够自主或遥控飞行、能够 一次使用或重复使用,可以挂载不同任务载荷,完成不同警务工作,无机载驾驶员操控的航空器。按平台构型,可将警用无人机分为警用固定翼无人机、警用无人直升机、警用多旋翼无人机以及其它警用无人机。近年来,随着科技的高速发展,无人机的各项技术也逐渐成熟,在传统警务活动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当前的科技水平下,警用无人机还无法做到完全通过人工智能自主执法,也就是说,无人机驾驶员的水平,直接影响到警用无人机的执法效果。因此,驾驶员的培养,对警用无人机的实战应用尤为重要。在警用无人机投入使用初期,无人机驾驶员大都是通过参加社会上的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考取驾照,培训时间短则10天长则几个月,导致这部分驾驶员的驾驶水平参差不齐。随着《警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暂行规定》和《公安机关警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培训机构管理工作规定(试行)》的下发,公安部对警用无人机驾驶员的培养有了更高的要求。警用无人机驾驶员回到工作岗位后如何 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作用,成了实战部门的一大难题。

一、警用无人机实战培训的需求现状

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无人驾驶航空器已经被广泛用于各个行业的不同领域,由于其小巧灵活、适应环境强、操作便捷、购买成本底且机动性强等特点, 使得无人驾驶航空器在警务实战 领域的应用需求愈来愈明显,如反恐、缉毒、大型活动安保、现场取证、高空拍摄及侦查打击等。早在2008年左右,我国公安实战部门就开始着手警用无人机的研究。2011年,河北省承德市公安局研制了“鹰眼”系列无人机,并在经过不断改进后被应用于当地开展的禁种铲毒工作中而一举成为亮点 ;2013年,警用无人机在广东省公安厅开展的“雷霆行动”中,为案件侦办起到了关键性作用;在2015年深圳举办的“首届警用无人机警务应用技能竞赛暨首届警用无人机管理管控与实战应用高峰论坛”中,来自全国各地公安实战部门、公安院校及相关警务团队共20多支队伍参加了此次活动。随后,各种有关警用无人机的研讨会以及创新与应用发展论坛成为热点,有力地助推了警用无人机的警务实战应用水平。警用无人机实战化水平的提高,除了无人机自身的关键技术不断进步外,与驾驶员的能力、经验密不可分,而我国目前警用无人机驾驶员的总体数量少、专业化程度不高等问题,严重制约了无人机的实战化应用。

二、当下警用无人机培训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驾驶员不足,无法满足实战需求

人才和装备是警用无人机实现深度发展的重要保障。虽然全国各地对警用无人机的运用前景看好,但由于各种因素的制约,当前警用无人机的培训工作却并不乐观,主要表现为警用无人机驾驶员不足等问题。目前,在我国的很多城市大都存在有机无人飞的情况。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持警用无人机驾驶证的民警约2000人,“人机匹配失衡”是我国大部分公安机关在警用无人机应用方面的现实情况。同时,有的实战部门虽然根据工作需要购置了无人机,但由于缺少无人机驾驶员,只能在工作需要时将飞行服务外包给有关公司,由外请驾驶员来完成相关工作,这直接影响了警务工作的保密性。另外,由于相关规定下发时间不长,部分实战单位还来不及培养警用无人机驾驶员,为了工作需要,有的民警只能持民用无人机驾照来驾驶警用无人机。民间无人机培训机构的培训水平差异性较大,培训时间短的一周,长则一个多月,这导致民警的驾驶水平参差不齐,返回工作岗位后,有的民警甚至出现了“不敢飞”“飞不好”“无法协同”等问题,这严重制约了警用无人机的实战应用。

(二)驾驶员培训机制不科学,制约规范发展

在组织警用无人机驾驶员培训时,有的培训机构没有进行合理的规划和基层调研,没有充分考虑警务实战需求,只是简单地把培训机会交给爱好飞行的民警, 或者有的单位认为培训无人机驾驶员是一种负担而主动放弃了培训机会,导致部分实战单位出现了“有飞机无飞手(驾驶员)”或“有飞手(驾驶员)无飞机”的情况。无人机驾驶和机动车驾驶相似,刚拿到无人机“驾照”的民警,回到单位后如“无机可飞”,久而久之很容易导致驾驶技能生疏,如果有关单位没有优先将培训机会交给有需求的部门,这也浪费了宝贵的培训名额。因此,在警用无人机培训资源较为有限的情况下,合理分配培训资源显得极为重要。

(三)培训教官不足,制约了后备人员的培养

截至2022年12月,全国共开办了4期无人机教官培训班,共培养无人机教官 100余人,仅靠这100多名教官来承担全国的警用无人机培训,其难度是相当大 的。据公安部相关规定,警用无人机驾驶员的初级培训可以与具有培训资质的民间无人机培训机构合作完成,但是,从多次有关的培训经历来看,民间无人机培 训机构往往无法“吃透”警用无人机训练大纲的要求,导致其制定的训练计划缺乏科学性,加上培训教员的水平参差不齐,训练方法单一,使得培训效果不佳,直接影响了警用无人机驾驶员考核的通过率。因此,只有培养自己的警用无人机培训教官,才是长远之计。

(四)警用无人机应用的专业化程度低,制约了警航队伍建设

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在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大部分都是由特警、技侦或其他警种人员来兼职完成警用无人机的飞行任务。 在遇到特殊警情需要警用无人机出动时,这些驾驶员往往只能连续作战,同时还必须兼顾自己的本职工作,这往往导致其身心疲惫。还有的公安机关警力不足, 加上基层工作任务繁重等原因, 导致部分持有警用无人机驾驶证 的民警在完成日常工作后,没有 时间去巩固飞行技能,久而久之,导致其驾驶技术生疏,当需要执行飞行任务的时候,往往缺乏足够的信心来保障任务的完成。从全国各地警用无人机的实战应用情况来看,拥有专业警用无人机 队伍的公安机关,其民警平时的工作除了驾驶无人机训练,就是研究无人机技战法,这些地区也是警用无人机实战应用效果较好的地区。一般来说,成立警用无人机专业队伍,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警用无人机训练的损耗是相当大的,仅无人机电池的损耗,往往1年就高达百万,并不是每个地市的公安机关都能承担的。因此,目前而言,整合各警种的警用无人机驾驶员,提高其专业化水平,尤为重要。

三、警用无人机培训体系建立的重要性

从现代警务的发展趋势而言, 警用无人机无论从系统技术的发展与应用,还是提高公安队伍的信息化建设水平,都是打造智慧警务的重要体现。警用无人机的 电子设备在公安实战过程中,可以有效执行现有的公安通信装备标准,实现与各级监控和指挥通信系统的无缝对接,实时将信息传输到各级指挥中心,为公安部门 在现场勘查、信息研判、决策指 挥、高效处置等过程中提供直观、准确和全方位的信息支持。根据 全国大部分城市的警力配置和警用无人机的发展现状,笔者认为,建立一套符合现阶段我国警务工作特色和实战需求的警用无人机培训体系尤为重要。

(一)降低训练成本

无论是警用无人机的初级培训还是高级培训,其实操训练都离不开对无人机的操作,在训练中出现“炸机”现象是教官最不愿意见到的事。合理的课程设计、 针对性的训练方法、高科技的训 练手段,等等,都可以提高训练效率,同时减少“炸机”几率,降低训练成本。

(二)缩短训练时间

根据最新的警用无人机训练大纲的要求,无论是初级培训还是高级培训,培训时间都在3周以上。纵观目前公安队伍的警务技能培训,警用无人机的培训是耗时较长的,有的甚至超过警衔晋升培训的时间。对于实战部门而言,骨干民警离开工作岗位20多天,对于有关单位的工作影响是很大的,这也是部分实战部门 不愿意派遣民警参加警用无人机培训的原因之一。警用无人机的训练内容涵盖范围很广,包括理论培训、模拟训练和实操训练等,而且实操训练很容易受到天气的影响。笔者认为,只有建立完善的培训体系,才能确保训练效果,保证在不打折扣的基础上缩短训练时间,训练周期缩短了,才会有更多的实战单位愿意付出相应的时间来培训无人机驾驶员。

(三)解决工训矛盾

警用无人机训练除了为“考 证”而参加的20多天的集中培训外,日常的训练同样重要。现阶段,部分警用无人机驾驶员由于本职工作的影响,无法保证足够的日常飞行训练时间。警用无人机培训体系的建立,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有关民警的工训矛盾问题,更好地为实战服务。

四、建立警用无人机培训体系的相关策略

(一)组建专业的教官团队

教官是警用无人机培训体系的基石。教官除了要具备扎实的理论素养、卓越的驾驶技能、丰富的实战经验之外,还要会传道授业解惑。再厉害的“飞手”,如果不会教,那他顶多是一名合格的驾驶员,会教不会训,那他也只能是一名理论教员。按照目前全国警用无人机培训教官的具体情况,笔者认为,可以先在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培养部级警用无人机教官,再由这些教官组成教官团队,给各地市培养市级教官, 即教官培养的“十百千”工程。教官的培养要侧重于“教”和“训”,只有高质量的教官团队才能带出高水平的驾驶员。

(二)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训练效率

目前的无人机实操训练类似于学习汽车驾驶技术,几个人轮流操作一架无人机,轮流休息。由于教官不足、无人机数量不够等因素,使得警用无人机训练的效率大大降低。随着人类文明逐步进入信息时代,虚拟现实、增强 现实、混合现实等技术也逐步完善,将相关技术与警用无人机训练有机结合,除了能提高训练效 率,还能大大降低训练成本,减少训练中“炸机”的风险。

(三)轮值轮训,战训合一

在组建警用无人机专业队伍之前的过渡阶段,有关单位可采取定期复训的形式,让无人机驾驶员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保证充足的飞行训练时间。比如, 各地根据警力、警用无人机驾驶 员、无人机实战需求等情况,组织3-6人参加复训,复训时间控制在1周左右。由于复训的时间不长且人数较少,对实战单位的日常工作影响不大,也容易得到有关部门支持。复训期间可采取“轮值 轮训,战训合一”的方式,参训民警除了进行恢复性训练外,可根据全局工作需要,由教官带队参加各类警情或案件的处置,这样,既能保证驾驶员的日常训练,又能提高他们的实战能力,为警用无人机高级班培训和教官培训储备人才,同时还可以让基层驾驶员能更快地独当一面。这也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工训矛盾。

(四)成立警用无人机志愿工作组

目前,有的公安机关根据现有警用无人机驾驶员的数量,组建了警用无人机志愿工作组,该工作组按任务需求和无人机驾驶员岗位特点分为若干机组,进行轮岗排班,每日1-2个机组轮值,机组轮值当天应24小时待命,当有案件需要无人机支援的时候,轮值机组应在第一时间赶往现场。警用无人机志愿工作组可以较好 地解决“机多人少”的问题,让有限的警用无人机驾驶员“活”起来,以弥补驾驶员不足的缺陷。

广泛应用警用无人机是科技强警的重要体现,不仅满足了日益提升的无人机市场需求,也推 动了警务实战工作不断进行新的 科技变革。现阶段,只有建立和 完善警用无人机培训体系,并将其作为一项长效机制抓好,才能让警用无人机在人的操控下,更好地为警务实战服务。

注释 :

①武连全 邹清龙.警用无人机执法应用现状、问题与对策.北京警察学院学报,2021.4.

②昝霖.警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战应用探讨.铁道警察学院学报,2019.2.

③邢玉秋.警用无人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的应用研究.北京警察学院学报,2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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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公安教育责任编辑: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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